自下个月开始,文字工作者的稿酬标准最终要进行上调了,然而,这份姗姗来迟的“涨薪”,在业内却引不起多少波动,反倒引发了更多关于生存以及尊重的讨论。
稿酬新规的现实落差
被国家版权局公布出来的新办法,把原创作品基本稿酬提升到了,每千字80至300元的范围。此项调整跟1999年的旧标准比起来,看起来明显是有进步的。可是呢,和当下的物价水平以及知识创造的实际价值相比较后,这个标准仍旧显得比较保守。好多靠稿费维持生计的作者讲出心里话,这样的收入没办法支撑起体面的生活 。
特别对于并非知名的作者来讲,千字80元是更为常见的实际情况。在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大城市,这笔钱或许仅足以支付短短几小时的房租。报酬标准的设定没能全面体现地区经济差别以及生活成本,导致提高标准的美意在实际实施中被大幅削弱。
版税原地踏步的尴尬
基本稿酬上调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原创作品版税率维持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十,没有调整。版税是作者特别是图书作者重要的长期收入来源。在图书定价逐年上涨的状况下,版税率不变意味着作者从每一本书里获得的实际收益占比在减少,。
对于那些专心致志创作长篇作品的作家来讲,这显得格外不利。一部花费数年心力的作品,它所获得的回报,或许远远比不上一些短平快的市场项目。这样的机制,在客观层面上,不利于激励深度以及高质量的创作,有可能把作者的精力,引导向更具功利性、更为短期的写作方向上去。
个税起征点的陈旧之痛
另一个被多次反复提到的痛点是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个税起征点是800元起,这一数字已经四十多年没有变化,在这期间,工薪个税起征点已经经历了多次调整,当前是每月5000元,这样明显的对比,突出了稿酬税收政策跟时代发展的严重脱节 。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继而为其呼吁的作家张抗抗,期望至少能够跟城市月收入起征点保持持平状态。800元的起征点表明,绝大多数单次稿酬收入都会轻轻松松地越过门槛从而被征税,而这对于那些收入本来就微薄并且不稳定的文字工作者来讲,无疑是让情况变得更糟 。
市场与行政的定位之争
新规颁布之后,有一种看法觉得在如今这个稿费给付已然基本市场化的状况下,行政规定的标准所具备的意义十分有限,属于“拿行政去替代市场”。的确是这样,头部媒体以及畅销书作者所获取的稿酬早就远远超过了国家标准。不过吧,对于占据着多数份额的普通作者以及基层文化单位而言,这个标准依旧是一项相当重要的参考凭据以及谈判底线 。
或许行政标准所具有的意义并非是对市场顶尖价格进行强制性规定,而是给市场底部构建起一道保护的屏障,以此来避免因无序竞争致使稿酬被毫无限制地压低。关键之处在于,这个所谓的“底线”到底能不能切实发挥出保障的作用,而不是形式上存在却没有实际功效。
执行与打折的普遍担忧
公众存在的最大疑虑是关于新规的执行力,规定已然存在可是倘若出版机构亦即媒体支付的时候“就低不就高”,普遍依照千字80元的标准去执行,甚至于在这个基础之上再进行打折、拖欠,那么新规的实际成效将会大幅度被削减在此种传统媒体经营压力极为巨大的背景状况之下,这种担忧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担忧 。
转载却不付费,签约合同有着霸王条款等状况依旧普遍。作者常常处在弱势位置,维权成本高昂且周期漫长,致使好多侵权以及欠酬行为最后无果而终。没有强有力的监管以及便捷的维权通道,哪怕再好的标准也极有可能沦为“纸上虚设的福利”。
对知识经济的长远影响
长期以来,文字报酬体系处在滞后状态,这影响的不单单是作者个体的生计,更和整个社会的知识生产以及文化传承相关联。要是创造知识的劳动无法获得合理回报,那么必然会致使人才出现流失情况,还会让创作动力有所下降,进而造成内容质量下滑。这兴许是去理解当前网络内容呈现浮躁态势、深度阅读处于低迷状况等现象的一个角度 。
曾有法国学者布迪厄指出文化生产场存在“颠倒经济”逻辑,然而以牺牲经济收益的方式来换取象征地位这种情形不应成为一种常态。对于一个健康的知识经济生态而言,按照常理应该让知识的创造者能够获取到跟其贡献相匹配的物质回报以及相应尊严。新规已然迈出了一步,可是构建真正能够尊重知识的制度环境,距离达成目标依旧有着长时间的路途要走,任务还很艰巨而且长远。
在你看来,若要切实改进文字工作者的状况,除去提升稿酬标准之外,万分急切需要转变的究竟是什么呢?欢迎于评论区去分享你的见解,要是感觉本文能够带来启发,同样也请点赞予以支持。